广东某医疗器械公司(简称甲方)与四川某公司(简称乙方)因熔喷布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某院,该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联正,要求对乙方销售的熔喷布进行产品质量鉴定,内容包括熔喷布产品与合同约定的标准是否相符,是否达到医用外科标准;是否符合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等,联正质量鉴定公司受理了该产品质量鉴定评估事项。
情况概述
联正质量鉴定公司接受委托后,相关鉴定事项拟定了《现场勘验通知书》,并进行现场勘验。鉴定专家组依据资料审查、现场勘验的情况,通过技术分析形成鉴定意见。
现场勘验
熔喷布合同规定的产品规格与现场熔喷布存在质量问题,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。涉案熔喷布存放在某医疗器械公司的仓库中(见图1);现场发现涉案熔喷布分6个批次。联正对涉案的6批次熔喷布按照要求进行了随机取样。
图1、涉案熔喷布存放位置
鉴定意见
1、乙方所供的产品细菌过滤效率(BFE)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;单位面积质量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情况。
2、乙方所供的产品达到医用外科标准。
3、涉案熔喷布纵向断裂伸长率、横向断裂伸长率、单位面积质量、外观质量(针孔、飞花)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。